重病夫妻一家6口住60㎡村宅,希望分配新宅基地被拒;当事人:老宅是我父母的,确权错了
这些年来,林先生一直为申请宅基地的问题苦恼。他和妻子分别患有白血病、恶性肿瘤,一家6口人挤在60平方米的村宅内。为了避免病情出现交叉感染,他申请新的宅基地,但多年无果。2024年6月,当地政府回复称,林先生已经继承父母物业,房屋确权登记在林先生名下(证件未发),故其要求分配宅基地的诉求不充分。
对此,他不服,“这处村宅是爸妈让给我住的,他们都健在,怎么能说我继承呢?”他以宅基地申请未在时限内审批办理为由,将此事逐级诉至最高法,最高法已决定立案受理。
村民自述——
父母花20余年建成新房给大儿子住
大儿子婚后育有4孩
1985年出生的林先生是广东省汕头市西胪镇埔尾村的村民。他说,自己的父母在埔尾村居住、生活。上世纪八十年代,他的父母经济条件很差,两人住在一处30多平方米的村宅里。1984年,父母在村里又购买了一块40多平方米宅基地,并着手建设新家。
“新家是2008年前后建成的,拖了20多年,主要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太差,建设都是陆陆续续进行的。”林先生说,“这处新家占地40多平方米,是一栋小二层,共60多平方米。”
林先生的父母有三个孩子,他是家里的老大。他说,2008年,新房刚建成不久,他便准备结婚,父母将新房交给他和妻子住,“爸妈带我弟弟和妹妹,住在30多平方米的老宅里。”2012年,弟弟结婚,父母带着妹妹将老宅让了出来,租借村民的房子住。
“虽然新房我爸妈没有住过,但这块宅基地是他们的。”林先生解释道,他与妻子结婚后,先后生了4个孩子,60平方米的小家也变得拥挤起来。
患上重病——
一家6口挤在60平方米村宅易交叉感染
“父母的宅基地登记在我名下,我没法再申请”
2022年,林先生被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023年,他的妻子被诊断为恶性肿瘤。他说,在与病魔抗争过程中,他逐渐意识到,因家中空间狭小,一家6口挤在一起生活,孩子如果感冒等,就会造成交叉感染。
“我希望能申请一块大一些的宅基地,好建一栋有多个房间的村宅,避免出现交叉感染问题。”林先生说,他查询后了解到,广东省的村民每户可以拥有一块宅基地,平原、城镇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他犯了难,因为2020年埔尾村委会在进行宅基地登记时,将他实际居住的村宅,登记在了他的名下,这就导致他无法申请自己的宅基地,“这块地和村宅,都是属于我父母的。”
林先生向埔尾村委会负责人和西胪镇政府负责人求助,“他们建议我去租一间房子,但没人租给我。”
投诉无果——
区政府:已继承父母物业,再分宅基地政策不允许
两级法院不予立案,最高法决定立案受理
2024年6月,林先生向政务平台进行投诉,要求解决宅基地问题。6月21日,汕头市潮阳区政府回复称,将落实相关部门会同埔尾村进行研究,如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优先为您申请分配宅基地。
另外,经了解,您家庭一家6人,现居住在埔尾村一栋2层自建房,占地4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共60多平方米,是您继承父母物业,房屋确权登记在您名下(证件未发)。因此,您要求分配宅基地的诉求条件不充分。
林先生不服,他以“宅基地申请未在时限内审批办理”为由,先后向汕头市中院、广东省高院提出行政诉讼,均被驳回,法院认为“宅基地分配属于农村村民集体会议讨论决定的自治事宜。埔尾村委会系基层自治组织,宅基地分配属于村民自治范畴,村委会对宅基地的管理行为,并非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依法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2024年8月,林先生向最高法提起再审申请。2024年10月10日,最高法对此事立案受理。
提出质疑——
“子女如何继承在世父母的物业?”
我国《继承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潮阳区政府说我继承父母物业,但我父母至今仍在世。”林先生解释道。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在林先生父母在世的情况下,潮阳区政府称其继承父母物业的说法,并不妥当。
此外,林先生表示,尽管父母有两处房子,但分别面积30多平方米和40多平方米,“我们当地属于丘陵地区,按照法规,村民最多一户有120平方米的宅基地,因此并不违规。”
“村里错误的将我父母的宅基地登记在我们名下,导致我们无法正常申请自己的宅基地。”林先生说。
他在广东省司法厅官方公众号“广东普法”查询到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农村“一户多宅”应如何认定?宅基地的常见法律问题,讲清楚了!》显示,农村“一户多宅”合法情况:有多块宅基地,但所有宅基地加起来的总面积没有超过当地规定的总面积。这种情形下,即便有多处宅基地,也可以按照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
“这是我合法申请宅基地的依据。”林先生说。
相关方回应——
村干部:房子是他实际居住,不符合申请条件
镇政府干部:每月补贴近万元,宅基地诉求不合理
7月3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埔尾村一村干部,他说,村民申请宅基地有相应的标准,林先生现在的房子是他实际居住的,他的弟弟、父母均有房子居住,因此村委会无法通过他宅基地的申请,“起初,他家里人都签字了,他得病后,就说宅基地是登记错了。”
“他生病后,我们给他办理了低保,免掉了他孩子的学费,给了他重病帮扶,现在每个月他能领到9000多元的补贴。”村干部说,“我认为我们的帮扶,各方面都尽量帮到位了。”他已经投诉很久了,各级政府都来了解过此事,“我们村委会出钱给他租房都可以,他不是这个目的。”
“现在法律规定很严格,村里能做到的事,怎么会不支持他呢?”该村干部说。
对此,西胪镇政府一负责人说,给林先生的帮扶每月大约9700元,“他得了重病,我们很同情他,但他好多逻辑、要求都是不合理的。”“我让他去村里看谁家愿意把宅基地转让给他,钱我们帮他解决,他也是清楚的。”此前协调,帮他租房子,将村里办公楼协调出一间等,对方都没有同意,“我们有个老村委会,200多平方米给他住都行,他让把地方给他。”
“村里的宅基地是有限的,有些家庭的居住条件也不宽敞,我们给他,别人怎么想?”该负责人无奈道,林先生认为房屋确权错了,不配合确权,可那栋房子实际就是他住的,村里不少人的房子,不都是从父母手上传下来的吗?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李婧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一户一宅,这个没问题呀,这位先生,名下有宅基地,自然不能给第二块。原因是,他父母有宅基地,所以他父母不能再有宅基地,就把宅基地登记儿子名下,自然,儿子不能再有宅基地。 确实不符合重新批宅基地资格的。家里有两处住宅基地,家里两兄弟都结婚了,父母户口要和子女一起了,没有单独立户申请地基资格的。简单点说就是一个儿子家庭成年了有申请住宅基地资格的就是只能有一处住宅基地,老宅不拆就批不出来新的宅基地也不符合一户一宅。一个儿子父母是跟儿子户口一起的,要么就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申请不了住宅基地的)。所以这就是一户一宅 父母没房子,他家40平地基房子,弟弟30平地基房,那么三家才70平地基,按理应该能申请到地基。那个村干部说得头头是道,问村干部家平均几平?会不会一家就超过他们三家的70平? 我哥哥十几年前去世了,家里就剩我一个女儿,去年为了要孩子,医院花了十万左右,试管没做成,今年还是离婚了,我爸前几个月确诊恶性肿瘤,我妈糖尿病,现在都在家里待着,镇上有一间门面房,没租出去,正在挂牌出售,有人出20万,想卖的,结果卖门面税要三四万,卖不成,我爸申请低保被拒绝了,原因是我名下有十万存款……。不敢买车不敢买房,就留点钱应急的! 我们村公平,一户100平方地基,有两个儿子可以再申请一套,现在生的三个儿子可以申请三套面积,就看谁家儿子多 我想不通一家两个重病怎么有能力盖房子,还有两兄弟两处宅基地你就算在那里也不会给你划了,再说也没空地给你划了,我们村里自从八零后俩兄弟的划过宅基地以后就算你现在生十个儿子也没有地划宅基地了。 不了解具体情况不予置评,但觉得这以病人为由要挟是想要得到更多免费利益,这已经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况且每月他家还得到9700元的补助,在农村这笔钱很多人都很难赚到,人性的贪婪是个无底洞。 有的地方好像管得并没有那么严,我老家村宅邻居不仅建了两幢三层楼房,而还要建第三栋,不过因为与邻闹纠纷,上面来处理,发现情况后,第三栋才建了一层毛坯就被叫停了。 大家不要把一户一宅给歪曲了,一户一宅确实没错,但是也要根据实际人均占地面积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