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吧 发表于 2025-8-2 14:16

这事责任完全在男车主,理由有三,一,遇奔驰豪车未主动让路未后退让行,二,对方明确告知再不退就亮证了,对亮证没有敬畏之心,三,派出所民警上门要求道歉,没有积极配合认错,没有口呼知错。有此三错,还说什么?

922b3eb6 发表于 2025-8-2 14:21

本村也有此事件,外地老板送货车碰到本村委管理人员车未让路,被问你想不想在这做生意了[加油]不想天下都一样了[加油]

诛仙九妹 发表于 2025-8-2 14:22

如涉事人员是当地公安机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应当有更上一级部门成员参与调查。

酷狗e族 发表于 2025-8-2 14:43

事情发生到后公安机关上门要求删掉现场视频'这件事情是上面有人要求要当事人必须这么做吗?要请民警说出你的原因'为什么要删除视频'你执行的任务是合法合规吗

疯了吧 发表于 2025-8-2 14:50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信息。如果本案涉及公职人员违规查询,不仅需追究直接责任人,更要倒查系统管理漏洞。 “数据裸奔” 的恐惧已从个案蔓延为社会焦虑,唯有建立双人审批、全程留痕的刚性机制,才能筑牢信息安全的 “防火墙”。

wakeman 发表于 2025-8-2 14:52

所以路怒症都是相互的,不要以为一方爆发了被录下来的就全是对方的错。

voo 发表于 2025-8-2 14:53

请问你们怎么都怀疑是警察呢,难道只有警察才会这么做么,世界这么大,其它人就不可以呢。

ress 发表于 2025-8-2 14:58

说实在的,现在国法对公权私用已经是很高压的态度,依然还有人无视组织纪律随便被人指派去干没有公文批准的,一时头脑发热的临时活,真的给人感觉就是私用家丁。把自己与普通民众置于对立面。应该予以严肃查处。

922b3eb6 发表于 2025-8-2 14:58

据网友曝光,持证者为广西省级厅里的公务员,怪不得防城港市级行政部门不敢处理并护短。希望中央官媒介入,中央纪委监委发声,能不能惩腐败,欺压百姓的行为得到应有的下场。

walysj 发表于 2025-8-2 15:12

就一张车牌能查到信息 肯定动用公安权利 这种情况只要查 当时谁用公安系统输的号码就能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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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当事人回应“被奔驰女司机要求让路后又被上门”:被找上门压力很大,希望涉事女司机公开道歉,律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