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zhzh
发表于 2025-7-19 10:23
这应该刑拘才对!!虽然没有造成伤害,但是往机动车道赶就有被机动车伤害的可能!!这个和杀人恐吓未遂有啥区别???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7-19 10:30
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批捕
meto
发表于 2025-7-19 10:36
为好心的人点赞👍
lovejuan0104
发表于 2025-7-19 10:38
这种人,以故意杀人未遂起诉吧,十年起步
温馨阁
发表于 2025-7-19 10:44
对该男子应该按危险行为罪判刑,对这种人必须严惩。
诛仙九妹
发表于 2025-7-19 10:46
为什么处罚这么轻应该判一年这人太坏了
lovejuan0104
发表于 2025-7-19 10:48
为警方点个赞。这种危害他人安全的必须严惩。这个老炮儿活该。[点赞][点赞]
mulunbo
发表于 2025-7-19 10:49
外卖小哥队伍素质高的大有人在。为这个小哥点个赞。[点赞][点赞]
—じ☆ve人生—
发表于 2025-7-19 10:56
“7月16日,记者从西城警方获悉,经调取视频、走访证人、伤情鉴定等工作,已对违法人员李某某(男,42岁)予以行政拘留14日” 这Y42岁,如果不是绝户,孩子也差不多14吧?!或许就真是个绝户!
walysj
发表于 2025-7-19 11:06
关键是男子已经“用手拉拽女孩胳膊”,侵犯未成年女孩的人身安全了。应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