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li0677
发表于 2025-7-17 08:18
这种应该属于犯罪,要严惩!判的太轻了!
922b3eb6
发表于 2025-7-17 09:07
够快的
superjiaming
发表于 2025-7-17 09:17
赔的少,在加一倍203万,共计406万,那一倍就是逃逸加的钱,赔不起就判死刑,谁也不敢逃逸了。
wifai
发表于 2025-7-17 09:32
行为恶劣 处罚太轻
oppledr
发表于 2025-7-17 09:49
国家应该立法,买车应该上牌子登记,学习交通规则,买保险。逆行,逃跑 应该判几年?如果警察破不了案件,那里去找他?抓住他,才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多少?他赔的起200多万元吗?
gzcom520
发表于 2025-7-17 09:54
如实供述?被抓了才交代的,才判四年?这法律是不是有毛病呀?
gzcom520
发表于 2025-7-17 10:29
这电动车天天出事,没有一天踏实了,电动车太快,没声,在马路上横冲直撞
standme
发表于 2025-7-17 10:38
鉴于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涉案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
922b3eb6
发表于 2025-7-17 10:41
现在这种电瓶车违章已经司空见惯了。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管理部门的稽查力度小,罚款力度小所导致的。咱们的交通民警整天都在忙于把机动车做为严查的首选目标。因为可以有一笔不菲的财政收入。说白了就是惯出来的毛病。快递小哥.送餐员以及个人在他们的脑海里根本就没有交通安全意识更何况是交规了。他们眼里只有多跑单多挣钱。可是机动车除了遵守交通法规之外还要整天为停车发愁,。难倒这种现象不应该被有关部门重视吗?道路交通法规人人都必须遵守,只要在公共场所及公共道路上行驶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qqwa1234
发表于 2025-7-17 10:57
的确是电瓶车,电动车 摩托车,快递车,犄角旮旯到处是和兔子🐰一样窜来窜去太快,太危险,防不胜防,特别是海淀区,西北旺,中关村,西苑,公主坟,双安商场附近,西直门,清华大学周边,重灾区,政府必须加大力度,管理,重罚,扣车,减少死亡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