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7-10 13:20
取消了公摊的话那小区公共区域属于谁呢?
xuye004
发表于 2025-7-10 13:21
运城住建局可以!!!比临汾强哈一糊了!!!天天光做秀
ycp123
发表于 2025-7-10 13:30
为什么要有物业?既然有了物业还要小区居委会有什么用?谁能解释一下物业到底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922b3eb6
发表于 2025-7-10 13:39
取缔物业!
superjiaming
发表于 2025-7-10 13:44
看到有一些楼区,门外站着一位和个桩子似的如果再配棵抢就和一个地方差不多了,看着真不舒服,一个居民小区有那个必要吗,
walysj
发表于 2025-7-10 13:46
拉面馆老板十几万装修大水漂吗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7-10 13:48
店面都明摆在那了,还有假吗?根本就不存在编造谣言一说。
wifai
发表于 2025-7-10 13:50
是否可以取消物业公司,统一由居委会管理
gzcom520
发表于 2025-7-10 14:16
吃面方便了
mulunbo
发表于 2025-7-10 14:18
物业这个怪胎应该结束了,还权利于业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