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70岁演员公开抹黑樊振东 已涉嫌侮辱诽谤罪 最高可判3年
近日,70岁的演员王福友公开侮辱、造谣、抹黑乒乓球奥运冠军、荣立一等功、全国先进工作者樊振东,实际上已经涉嫌侮辱罪、诽谤罪。王福友毕业于山东省艺术学院,自称是北京电影制片厂的演员。在樊振东加盟德甲球队萨尔布吕肯之后,王福友发布视频,标题就是“樊振东出走德国,就是出卖国家的体育资产”。
注意:王福友说樊振东出卖国家的体育资产,用的不是个人臆测的怀疑语气,而是言之凿凿地下了定论。而且他接着又说:“国家培养你几十年,如今去国外打球,和卖国求财有什么区别?”这也是下定论:认为樊振东卖国求财。
此外,王福友还说道:“我严重怀疑,现在的樊振东,就是当年的小山智丽。”并且拿小山智丽朝着邓亚萍喊“吆西”来说事儿,并质疑小胖可能泄露国乒的训练机密。
王福友还说樊振东“吃中国饭砸中国锅”,并质问道:“张继科走了吗?王皓走了吗?偏偏就你樊振东走了。”殊不知,王皓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去欧洲打球,包括孔令辉、刘国梁也是。
有网友说,王福友只是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不能限制他的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也有边界,也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
王福友言之凿凿地说樊振东出卖国家体育资产,卖国求财,吃中国饭砸中国锅,这是非常严重的指控,而不是简单的“随便说说”。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年6月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显然,王福友的言论就是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所以是网络暴力行为,涉嫌侮辱罪、诽谤罪。
而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就是“情节严重”,王福友的视频早已超出,所以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王福友是个什么玩意儿,听蝲蝲蛄叫还不种庄稼了? 他的年龄就只有这样的认知了。 怎么放个沈腾的照片? 言论自由,不等于为了流量造谣生事。这种人太可恶,必须法律制裁。 又一个蹭流量的家伙。 知名演员?没听说过! 这老混蛋也想唱反调蹭小胖的热度👎 知名个毛啊小人物靠这样露个脸 让他坐牢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