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ai 发表于 2025-7-4 19:41

《以法之名》中,“终身追责”竟成乔振兴催命符,洪亮也有份!

《以法之名》中,东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乔振兴“自杀”在冰封的永清河现场,东平市公安局以“醉酒溺亡”草草定案。
当法医报告显示乔振兴对酒精严重过敏、肺部积水与河水成分不符时,一场由错案终身追责制触发的谋杀,撕开了东平市司法系统的脓疮。



一、一三一枪击案

2012年的万川矿业财务室枪击案,表面是王大有与孙一虎持枪抢劫致三人死亡,实则是黑恶势力头目禹天成夺产阴谋。
会计杨正临终前指认身高1.8米的“高个子”王大有为真凶,杨正后续口供被公安分局侦查中队队长孙飞篡改为1.7米的“矮个子”孙一虎为主犯。



王大有支付孙一虎妻子20万元封口费,让孙一虎替死。孙一虎被枪决,王大有仅判十七年六个月。
时任派出所副所长的马重阳,想要推翻既定的证据,为此写了意见书,让一起出警的民警秦峰签字。



没想到,关键时刻秦峰选择了逃避,隐瞒了关键证词。自此,马重阳和秦峰分道扬镳,一个去当了狱警,一个去了警察的后勤部。
时任检察官李人骏、洪亮和乔振兴,对此有不同态度。



李人骏在案件审查中放任证据漏洞,主张枪案必破,从快从重,坚持公诉。
乔振兴却认为现代司法最讲究的就是证据,证据不全,不能起诉。



洪亮和稀泥,却把票投给了李人骏,支持公诉,导致“一三一枪杀案”的错判,为后续乔振兴被害埋下隐患。
十三年后,本应死于肝癌的王大有,化身天龙集团副总裁熊磊,掌管东平市垃圾处理厂,这条沾血的利益链已成为东平市司法系统不敢触碰的禁区。



二、终身追责制,乔振兴的“死亡导火索”

乔振兴调查万海涉黑案时,意外发现天龙集团副总裁熊磊,就是当年“一三一枪击案”中的“高个子”王大有,揭开了这一起冤假错案。
根据我国司法系统错案终身追责制,当年参与此案的公检法人员均需承担责任,直接触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



1、秦峰:作为首批现场民警,隐瞒证词,涉嫌徇私枉法罪;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二十七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2、李人骏、洪亮、谢鸿飞:时任公诉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明知证据链存在矛盾,仍坚持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并隐瞒对嫌疑人有利的证人证言,涉嫌徇私枉法罪或玩忽职守罪。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第七条:检察官故意隐瞒、歪曲事实,违规采信或不采信关键证据,导致错案的,终身追责。



3、兰景茗:时任东平市检察院检察长,作为案件审批人,在明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指示承办公安篡改证人笔录,将“王大有作案”的关键证词改为“孙一虎作案”,涉嫌徇私枉法罪。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八条:领导干部授意篡改证词,造成冤假错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江旭东:时任东平市政法委书记,作为地方政法系统负责人,多次召开“协调会”,要求公检法部门“快速结案”,授意篡改证词,涉嫌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第九条: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5、孙飞:时任东平市公安分局侦查中队长中队长,在侦查阶段伪造证人笔录,将“王大有作案”篡改为“孙一虎作案”,并威胁证人作伪证,涉嫌伪证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旦乔振兴揭开“一三一枪击案”的真相,从江旭东、兰景茗,到谢鸿飞、孙飞,以及经手的检察官李人骏、洪亮,办案民警秦峰,都要受到牵连而被追责。
而且,乔振兴一直对“万海案”证据链存有疑意,迟迟不肯公诉,直接威胁到禹天成四年来的精心布局。



三、熊磊触发灭口指令

乔振兴发现熊磊就是王大有后,死亡倒计时已然启动,禹天成动用东平市公检法系统人脉关系,一场精心设计的“司法表演”拉开帷幕。
在歌厅包间,乔振兴被熊磊枪逼录制“保护伞自白”视频,胁迫乔振兴认罪。



灌入整瓶白酒诱发乔振兴过敏休克,再按入鱼缸溺亡,抛尸永清河伪装酒醉自杀。
市公安局出具尸检报告,认定乔振兴系自杀身亡。



乔振兴手机被垃圾车司机"偶然"捡到并移交警方,坐实其“受贿”罪名。
乔振兴的“畏罪自杀”,每一步都在嘲弄司法尊严。



四、秦锋和洪亮:终身追责的灵魂拷问

当错案终身追责从制度条款变为血淋淋的现实,秦锋和洪亮陷入了灵魂拷问。
作为乔振兴同父异母的弟弟秦锋,他想为兄复仇,却牵扯出十三年前“一三一枪击案”,而自己正在谈的女朋友杨婧,就是被枪杀的会计杨正的闺女。



当他向洪亮坦白证词隐瞒真相时,颤抖着说:“杨正死前盯着我说'高个子开枪'……”
但这份迟到的忏悔无法挽回乔振兴的生命,正是秦锋的怯懦,不愿意在马重阳的调查结果上签字,以至于真凶王大有逍遥法外,最后回旋镖成了谋杀乔振兴的凶手。



本以获批辞职的洪亮,查着查着查到了自己也是冤假错案的当事检察官,正是他的关键一票,将王大有从真凶变成了协犯。
而且,参与“一三一枪击案”中,他的岳父江旭东是主要领导人,暗中指示兰景茗篡改证人证词。



他的妻子江敏,伪造王大有和孙一虎患有肝癌的诊断证明。
他终于理解了乔振兴的愧疚和无助,如果他主动承认错判了,不光他的工作保不住,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果不承认,他会良心不安!如何选择呢?



结束语

迟到的正义,不叫正义,那顶多算是真相。



随着江远和陈胜龙的矛盾冲突,熊磊人为制造的矿难案发生,洪亮必将还乔振兴的清白,必将黑社会和保护伞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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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zhzh 发表于 2025-7-4 20:02

我老家以前也有类似冤案,后来翻案时牵出一串人,司法腐败真可怕!

云兽 发表于 2025-7-5 00:10

优秀帖子,感谢分享。[喜欢]

abendal 发表于 2025-7-5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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