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正局级被判死缓!媒体:其索贿、受贿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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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30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以受贿罪判处李爱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李爱庆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爱庆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李爱庆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李爱庆1959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1982年参加工作后,曾长期在北京财政系统任职,1998年6月已任北京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此后,其还曾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
2002年3月起,李爱庆开始担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此后同时任该公司党委书记。2016年6月起,其开始担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直至2020年4月。
2021年7月,李爱庆被通报落马。2022年3月,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李爱庆被“双开”:经查,李爱庆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隐匿、转移违纪违法所得,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干部任免过程中违反议事程序,违规提拔使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本该由自己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纵容、默许亲友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刊文《北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 强化震慑营造从严氛围》,其中部分内容披露了李爱庆的违纪违法细节。
文中称,李爱庆先后任北京国资公司、首创集团“一把手”。他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民营企业主贿赂2亿余元,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北京市监委查获的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从“一把手”沦为“一霸手”,他的堕落始于理想信念动摇、权力观念扭曲。他自诩为国资公司“大救星”,是绝对权威、不受任何规章制度约束的特殊权力者。任职期间,李爱庆任人唯亲,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某次讨论干部任命时,党委决议、干部简历等材料一概没有,但他仍一手强推。
眼见东窗事发,李爱庆烧香磕头、转移赃物、假造账目、掩盖证据。然而,他早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关注对象,“老熟人”也第一时间和盘托出不当往来。他到案后,曾在他权力照拂下的儿子、哥哥、侄子甚至司机都因涉案,同步接受调查。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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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恢复死刑 应该🔫,色的谁公布于众 死缓,哈哈哈! 当心“变色”的时候面相也变了,所谓“相由心生” 两个亿才死缓,怪不得贪官越来越多 从大公司到小科室,哪里不是“一霸手”?媚上欺下,成为当下所谓领导的任职标准[哭笑] 长得就是天生的坏蛋! 瞧瞧 没抓到就赚了,看来真是随便贪啊![哭笑][哭笑][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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