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unbo 发表于 2025-7-1 17:03

男子将北京交警告上法院:虽然我酒驾+撞飞石墩,但是我不服!

我们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良好的习惯,然而就有这么一位司机,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服交警的认定,还起诉至法院,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2025年2月23日凌晨,杨某驾驶机动车在北京市密云区康宝路与水源路交叉口附近,发生了一起单方事故。

第二天早上,杨某找来拖车,准备把车拖走维修时,围观群众报了警。
对于交警的处罚,杨某表示不服,随即将交通队告上法院。法庭上,杨某对罚款的数额表示认可,但对暂扣6月的机动车驾照以及扣除12分,认为处罚过重。

杨某说,自己做生意,每天都需要用到车辆,车辆被暂扣,驾照记12分,已经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想要交警处罚轻一点。

经过法官和交警耐心地释法说理,杨某表示理解当庭撤诉。
记者:陶雅健编辑:赵建鑫   责编:水母、武治华

ycp123 发表于 2025-7-1 18:34

加油密云

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7-1 19:42

每天都开车还喝酒?你可能对别人造成伤害你怎么不说?

walysj 发表于 2025-7-2 00:04

个人认为对生意人过重

922b3eb6 发表于 2025-7-2 08:38

如果和生命比较,罚的大轻了,对于不长记性的应该没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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