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unbo 发表于 2025-7-1 11:01
一些地方,自己有车位,每个月还要交停车费,既然交了物业费,凭什么还要交停车费?希望国家管一管物业费吧,它关系到国计民生,不是个小问题啊。陪着寂寞看孤单 发表于 2025-7-1 11:19
地下车库一般有几种情况。如是开发商拿到独立产权的,那开发商确实有权销售,产权车位期限一般也等同于商品房的期限。但是购买车位后的业主只是拥有了自己专属车位的产权。但也还需要每个月向物业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还有很多小区的地下车库虽然是开发商建成的,但是没有拿到产权。产权属于地区人防部门。平时可以由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使用,向业主收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用。但是战时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人防可依法收回征用。疯了吧 发表于 2025-7-1 12:11
来来来 我来给大家科普一哈第一:地下室车位作为商品产品规划阶段就已经定性(车位配比)这里面包括三类车位 第一种属于产权车位 所有权归开发商 可网签售卖给第三方 第二种车位属于路面车位(人车分流的小区一般没有路面车位)所有权归小区共同所有 但是不管任何人使用都会支付租金和管理费 租金作为小区业主的共同收益平均分配 物业的管理费属于物业单独所有 第三人防车位:也就是平时是车位 如发生战争由国家防空指挥部统一管理用作战时防空洞使用(规划防毒室,清洁室 发电室等)产权归当地防空指挥部 但是由于是开发商出资修建 开发商享有收益权 人防车位只能出租不能售卖温馨阁 发表于 2025-7-1 12:16
另外 产权车位优先满足业主 根据入住率和业委会成立以后等因素决定 如果开发商已经把全部车位拿出来售卖这期间只能小区业主购买 公示售卖一段时间以后未售车位 领过公示以后开发商就有权把产权车位卖给处业主以外的任意第三方也就是外人也可以购买本小区车位。切记是优先满足业主以后 就可售卖给任意第三方walysj 发表于 2025-7-1 13:02
车位应该是公共资源,不能够完全市场化,国家对于车位的出租出售和管理应该制定统一的政策。现在太乱了xuye004 发表于 2025-7-1 17:00
我想咨询一下城市道路两侧规划的停车位打包给第三方单位收取停车费是否有法律支撑?standme 发表于 2025-7-1 17:30
地下车库属于人民防空设施,产权不属于个人所有,开发商强卖是不合理的,开发商凭什么要强卖?全体业主就应该抵制不买!酷狗e族 发表于 2025-7-1 17:44
地下车库属于人民防空设施,车库的建设费用和公共空间也算到房价里面了,人民防空设施就应该由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收费也应该由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凭什么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说了算?开发商又有什么权力强卖车库?物业公司又有什么权力收费?meto 发表于 2025-7-1 18:03
车没地方停,停路上天天贴单,不想着怎么让老百姓业主停车方便,天天促销费买车,停车问题不解决,不解决问题,迟早矛盾问题激化[哭笑]咖啡豆 发表于 2025-7-1 18:17
问题是如果可以租,谁会买呢?!开发商的成本势必要增高,这部分成本会不会推高房价加在消费者身上呢?车位属于商品,商品的租售问题是产权方的商业行为,政府完全没用必要行政干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