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p123
发表于 2025-6-22 09:12
定居加拿大是为孩子教育,难道一个高中生就须到国外教育吗?一个心智不健全的中学生去国外洗脑,以后回国接班…
voo
发表于 2025-6-22 09:37
蒋大为称,姚曼不过是其昔日合作伙伴,二人仅工作上有交集,那张所谓的欠条是他受胁迫时所签。后面又说借条是伪造的,这前后说法就自相矛盾了
hnn
发表于 2025-6-22 09:47
蒋大为既然称,那张所谓的欠条是他受胁迫时所签,那请蒋大为出来解释一下:对方是用什么事、什么方式来胁迫的?事后为啥不报警?
meto
发表于 2025-6-22 10:25
水文:关于欠条,前文说,是“受协迫所签”,说明不是伪造,后文直接说欠条是“伪造”。这前后矛盾,请作者给解释一下[奸笑]
颠颠
发表于 2025-6-22 10:53
蒋大为到底为文艺事业做了哪些不可磨灭的成绩?有,就列举出来,看他比那些歌唱家优秀。
温馨阁
发表于 2025-6-22 10:55
怎么有点牛头不对马嘴,前面说是受胁迫所签,后面又说借条伪造的,到底哪里是真的
mulunbo
发表于 2025-6-22 11:17
请教各位:“胁迫”与“伪造”不该是一个性质吧???这借条当事人蒋说是在“胁迫”下写的,调查者确说是“伪造”的,我宁肯相信蒋在说谎话,绝不质疑代表政府的人员调查结果。谁人相信一个说谎话的人的诚实???
standme
发表于 2025-6-22 11:46
可以
walysj
发表于 2025-6-22 13:41
什么也不用说,不需要表白,更不用辩解,脚正不怕鞋歪,自己的言行就能证明自己的一切。蒋大为,你不要心虚,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希望你是一个有爱心善举的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25-6-22 15:25
无论从事何种职业、身居何种位置、文化水平多高,最最重要,也是作为人都必须要有的,那就是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自己的祖国,凡事都要对得住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