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吧 发表于 2025-6-20 11:08

“贪便宜”收购被盗自行车,偷车贼和收赃人均被抓获

明知是盗窃而来的赃物,却为了“贪便宜”收购,沦为违法人员的“帮凶”,殊不知贪了小利,自己却因无知酿了苦果。近日,房山警方抓获盗窃自行车的嫌疑人王某,收取被盗车辆的何某也因收赃被依法行政拘留。
日前,房山公安分局长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求助,称其停放在地铁站附近的自行车被盗,请民警帮忙寻找。接到报警后,长阳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通过多方努力,民警最终锁定嫌疑人王某,后经大量侦查工作将其抓获。经王某交代,5月初他经过地铁站时,发现有自行车没上锁,就骑了一辆回家,因没有被发现后来又陆续偷了4辆,除留下一辆自用,剩余4辆都被卖掉。
经民警了解,王某盗窃的车辆中,其中一辆以330元的价格转卖给从事废品收购的何某,何某在明知自行车可能是赃物的情况下将其收购。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房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何某因涉嫌收购赃物被房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由于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易于搬运,停放车辆要选择管理规范的停车场或有监控覆盖的区域,停车后一定要记得锁车,拔钥匙,做好防盗措施,切勿因赶时间、图省事而忘记。如遇被盗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从事废品收购行业人员,在收购物品时,一定要问清楚来源,如实登记,切莫因贪图便宜而触犯法律,收、购赃物同属违法行为,购买或回收人员应知法守法,否则一样会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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