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zhzh 发表于 2025-6-15 07:21

这个就像我们小孩子摔倒了,大人拍打地面说“打它,谁让它搞我们宝贝摔了!”

lovejuan0104 发表于 2025-6-15 07:33

现在明白为什么前段时间的新闻里有公园禁止高龄老人进入了,就怕有这样的事。包括租房也是同理

陪着寂寞看孤单 发表于 2025-6-15 07:36

这不是老人变坏,是社会风气制度病了,如果法律不支持这种情况,能有更多人参与,有事不找自身,而是找对方责任,让社会搞的人人自危似的

hnn 发表于 2025-6-15 07:38

现在很多判罚都提什么“从人道主义出发”,这个不应该是自愿原则吗?法律就是法律,对任何人都要严格执行。就这样的判罚,只会让人效仿,不管对错,先上法院起诉,就算算错,法院也会让无过错方给一定补偿。这是法律的悲哀。

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6-15 07:38

跌倒的这个老人,现在社会上只是说老人坏?其实经过毛泽东思想和为人民服务教导,不是老人坏,打歪主意,挖空心思敲′别人,完全是他家里间非老人,说老人坏,这不怀好意的人。

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6-15 07:54

法院的这次宣判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首先我不针对任何人并且是就事论事。比如说:在路上或公园游玩的人,如果出现花粉过敏症状,是不是路政绿化方或公园也要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等呢,因为在开花的植物旁并没有提示牌。而且我国的人口基数庞大、公共基础设施完善,而个体因自身原因出现的问题随时都会发生,是不是每天都要赔钱呢?

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6-15 07:56

曾经看过一条新闻,美国一老妇在马路上踩到东西后摔倒,随后起诉市政府,美国法院判市政府赔偿数百万美元,理由很简单,她是纳税人,市政没有尽到维护马路安全行走的责任。

诛仙九妹 发表于 2025-6-15 08:02

公园肯定有警示标志,只不过没有设置老人摔倒处而已,即使附近有明显标志,没有插在摔倒点,同样会被起诉:为什么我摔倒的地方没有警示标志,有的话可能被标志阻拦,我就不会摔倒。奇谈怪论在居心不仁者身上,到处都来别人的毛病,从来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否则公园方就不会成被告。恪守道德公德是每一个人必须遵守的,不然风气下滑,社会就乱套了

酷狗e族 发表于 2025-6-15 08:03

你们这些人都太坏了,老人只是想出去走走,这是他的意愿,你们应该尊重别人!至于索赔一事,我们要客观分析,是不是他家里人的意思?我就不相信是老了故意摔倒,至残,然后索赔。赔不赔是一回事,能赔多少又是一回事。谁会拿自己的身体去赌?还有就是,这种新闻犹如老太老太聊天一样,听风就是雨,胡编乱造

温馨阁 发表于 2025-6-15 08:06

不是坏人变老了,是在座的各位遇到同样的事情一样会变成坏人。没办法,这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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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老人在绿地摔倒致残后起诉公园,获赔690,网友:果然是坏人变老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