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
发表于 2025-6-3 19:21
给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点赞![点赞][点赞][点赞][正能量][正能量][正能量]
wakeman
发表于 2025-6-3 19:33
只能说贪,我买了两套房子了,全是现房,当初看房子,售楼员说期房便宜,我就是没上当,宁可多花钱买现房,只要不贪就永远不会受损失。
superzhzh
发表于 2025-6-3 19:34
首先连云港法院这个案例特别好,可以作为借鉴。 天津这边烂尾楼都是由购房者继续支付贷款和利息,法院是这么判决的还完了,可以找开发商追溯。 就是不管烂尾楼是否可以入住贷款不计交,列入信用名单。你都交完了还没住进去没事,你可以诉讼开发商还你钱。 就是这个意思。
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25-6-3 19:47
这才是法制的:原形:一前说过、一个商品、一半在车间、一半在市场、这叫什么产品?消费者购买的是完整的产品、没有问题:问题是开发商拿了:预付款、银行拿了按揭款、应该算全款吧、再问题是你把钱用到别处、烂尾了、你不管了……。购房者的愤怒已经上升到了国家层面的抵制、这个事儿很:严重、所以、要严励打击开发商这种行为、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还原党、群关系、……。
weili0677
发表于 2025-6-3 19:49
问题是当你供了两年按揭贷款再发现楼盘烂尾时,开发商已摆烂了,任由你怎告他都无能力退还你的首期款和已还的银行贷款。你只有祈祷项目重组有人接手还有些希望,如果破产了就更惨
咖啡豆
发表于 2025-6-3 19:51
在房地产市场获利的依次为地方财政、银行、开发商,所有的获利方都失职让买房人独自承受真的不是文明社会该有的,这次判决彰显了一点点人性哈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5-6-3 20:01
期房预售制度弊端太多,坑害购房者几代人。国家应该禁止期房预售制度了。一律现房销售。
咖啡豆
发表于 2025-6-3 20:02
让购房者承担开发商烂尾楼后果太不公平了,购房的人错在哪里?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6-3 20:02
购房者拿不回首付和已还贷款(开发商资金断裂)且房子也不是自己的,最后结果一无所有。
wakeman
发表于 2025-6-3 20:10
只能说比败诉强一些,不用继续背负房贷了,但是首付款和已还金额是拿不到的,因为项目烂尾说明开发商没钱继续,这种情况让他退款简直就是做梦[哭笑][哭笑][哭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