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之园”的结局
“英之园”的结局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近日,被称为潮汕私人豪宅“天花板”,号称投资了10亿元的汕头违建 “英之园”将被拆除的消息,登上了热搜。
2025年5月9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强制拆除公告》,责令当事人陈英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限期45日内,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的54.561亩集体工业用地上建成的“英之园”。
如陈英彪逾期未拆除完毕的,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
这个事件引发网络关注,主要是三个原因。
第一, 这个项目属于违建。
根据公告,项目占地达57.389亩。是西胪镇西二社区原村民陈英彪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社区集体土地建设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
第二, 项目规模大。
根据拆除公告,项目包括老式厝五座(建筑面积合计7345.84平方米)、楼房六座(建筑面积合计2495.4平方米)、东北角近围墙一座楼房的大部分(建筑面积396.11平方米)、凉亭西面的一部分(建筑面积18.47平方米)及大门(面积40.9平方米)、大门一面的围墙(面积52.7平方米)。
第三, 项目设计风格独特,网上盛传投资了10亿元。
英之园从2013年开始筹备建设,俗称“大观园”,具有典型潮汕建筑风格,采用潮汕地区特有的“驷马拖车”格局,院内包含四栋北京四合院风格的建筑以及七栋后欧式别墅。
看过现场的网友都表示“可惜了”、”浪费了“。
1、 关于 “英之园”,官方已经定性为“违建”。
土地管理,在我们国家也是红线。强制拆除,在法规上,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关于这个项目,在2019年4月、2020年4月、2024年3月,因陈英彪申请,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曾三次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
在2020年9月15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曾发布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该分局依法对位于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占地建设“英之园”面积57.389亩、建筑面积10321.61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实施没收。
从以上过程,可以看见有关部门对“英之园”,早已行动了。
2、 普通公众,当然有不少人认为,投资这么大,号称10个亿(10个亿当然无法核定,但从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属于传统民居建筑,土木造价不低,但建筑本身的总造价还是有限的),拆除可惜了 。部分人建议“没收”,转作其他公共用途,不至于社会资源浪费。
但从管理部门的出发点看,“强制拆除”才能显示法规的严肃性。
这也给计划建“私人住宅”的人提了醒:做事情必须合法合规,建筑必须有完整的程序和手续。
3、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看了“英之园”的设计和实景图,令人感叹:确实是“天花板”。建筑,当不是商品的时候,其个性、文化和品位就有机会表现出来了。广东四大名园(梁园、清晖园、可园和余荫山房),就是这样来的。
可惜了,“英之园”。
(封面图片来源:互联网) 政府部门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在先,2013年至今多少年,而这不是拼装建设,一夜拔地而起!之前这些为什么不阻止,干涉? 省纪委应该花时间认真查查!估计里面有不少腐败的情况,否则十几年的建设周期阿,以为是积木结构[哭笑] 政府没收英之园改为文化园设施以利国到民 用智慧去传承文化! 改成旅游区,不就行了么? 政府就是要变通下不行吗,改变用途 一个庞大的违建项目,能长时间堂而皇之的建设完成,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怎么可能建起来,从拿地到建成没有多个部门,多个相关领导的许可是绝对做不到的。一拆了之,不严格追纠责任是违建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