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家长建议小学18:30放学,教育局回应!小学放学时间这个局,怎么破?
近日小学放学时间引发热议
话题是从深圳一位家长的建议引发
近日,有深圳家长在人民网留言板发帖称,小学放学时间早,不方便职工家长接送及看护,建议延时至18:30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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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回应
根据《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有关精神,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至18:00止,学校根据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情况,于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有序组织学生放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放学的由学校予以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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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小学生几点放学合适”的话题
再次引发热议
话题也上了热搜。在微博,相关话题阅读超7000万,讨论近两万。
有网友反对再次延长放学时间
对于家长的建议,有些人觉得匪夷所思:孩子在校时间已经足够多了,甚至比家长的8小时上班时间还长。“孩子的命也是命”“与其学校孩子延迟放学,不如家长早点下班”“老师也想下班,也要接孩子”等评论,都反对在此基础上,再次延迟放学时间。
不少人对于延迟放学,持保留态度,“无论是孩子还是老师,延迟放学都是加重负担。”
这部分人认为,要求学校不断延长放学时间的家长,可能忽视一点:过长的在校时间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其实并不太好——家人的陪伴,社会的实践,这些对孩子的成长都很有必要,这是课堂和学校都难以给予的。
有学校老师说,最常见的是一年级孩子,父母们老是认为,只要放在学校里,就是最好的,他们不知道的是,对于一年级的孩子来说,在学校待的时间过长。
此外,老师的负担加重,也是大家容易忽略,“老师也需要按时下班,不然他们的孩子谁来管?”更重要的是,如果老师把精力过多地投放到这些事上,肯定会影响他们在教学上投放的时间。
有网友认为
应该减少的是大人上班的时间
而不是延长孩子在校的时间
不过,孩子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一直存在着尴尬的“时间差”,这也是很多家庭的烦心事,如果没有老人的帮助,很多人需要临时出来接孩子,一两次还好说,长期如此,影响工作不说,如何安置孩子也是件头疼的事。因此,也有人认为,要减少大人的上班时间。
还有网友建议增加托管服务
这样既能让孩子们与家长时间衔接
也没有增加学业负担
课后服务的前世今生
著名教育学者、评论家熊丙奇近日发文,分析了中国小学课后服务的前世今生。
小学都有统一放学时间,有的地方是15:30,有的地方是16:00。
一些家长很奇怪,为什么小学要那么早放学?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放学时间是不能随意调整、延时的。为什么?孩子在校时间无限制延长,也不利于孩子身心。
熊丙奇介绍说,我国各地学校曾有一段时间,为落实禁止学校在放学后给学生补课的规定,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在放学后离校。
但随之出现了部分双职工家庭接送孩子的难题。对此,教育部要求各地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放学后的照看、作业辅导服务,这就是“课后服务”。
理论上,课后服务这样进行:一部分小学生下午3:30(或4:00)放学后,就被家长接回家;一部分有需求的学生,选择一小时左右的基本课后服务,放学后,在教室里做作业,等家长来接;还有少部分有需求的学生,可选择两个小时的课后服务,除了做作业,还参与一些兴趣活动,在6:00左右等下班的父母来接回家。
熊丙奇说,必须明确,课后服务不是统一要求,而是差异化选择——并不是所有学生都有需求,也不是所有学生都必须选择,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才选择课后服务,没有需求就不选择。
但是,现实是骨感的,不少地方的课后服务发生了变异。例如一些地方或学校要求所有学生都参加课后服务,甚至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补课,家长把课后服务理解为统一要求,即便没有接送孩子的问题,也要求孩子参加课后服务。加上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把课后服务参加率作为评价课后服务的指标,于是少数学生自愿选择的课后服务,变为了“全民课后服务”。
熊丙奇认为,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有家长把课后服务结束时间,理解为学校放学时间。把课后服务变为“全民课后服务”,背离了开展课后服务的本意,不但严重延长教师和学生在校的时间,而且影响学生接受应该接受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
其实,不仅是深圳家长,厦门家长也有怨言,有的和深圳那位留言家长一样,认为学校放学时间应该比家长上班时间晚,而且,还要考虑到路上交通。
有的对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表示不满,认为自己读书时,也差不多是现在这个时候放学,学校从未收钱,他们认为,学校就是为了收钱,才“生出”课后服务。其实,小学放学的时间一直没有变化,当然,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学校补课蔚然成风。
但是,为什么过去学校没有收费,现在要收费了?有人对此回怼:这说明你们过去占老师太多“便宜”了,还有人认为要将心比心:如果是你,你也不想长期被加班,而且还是免费,有的虽然有费用,但是,一小时60元,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赚这个钱。
小学生放学时间的局,怎么破?
观点一
要区别是共性还是个性问题熊丙奇认为,这个话题之所以上热搜,不是这一建议有多少家长支持,而是这一建议把“延时放学”与“延时课后服务”,以及大部分学生家庭的需求与个别学生家庭的特殊情况,混为一谈,由此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他认为,提出教育建议,讨论公共教育问题,进行公共教育决策,需要搞清楚问题的性质,并区别这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要避免概念的混淆,避免把少数家长甚至个别家长的需求当成全体家长的需求,影响公共教育决策与管理。
观点二
小学生几点放学,单靠教育部门努力是不够的澎湃新闻在《“小学生该几点放学”是个社会性难题》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小学生到底该几点放学,是个社会性难题,单靠教育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也可以从单位、企业端发力,比如协调双职工家庭的一方所在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允许其提早上下班。
文章认为,小学生的课后照护压力不应仅由学校或家长单方面承担,而需多方协力应对,这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还要看到,为小学生提供托管和保障教师权益,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
新京报在《中小学课后服务托管,需避免应付了事》一文中提出建议,课后服务的师资问题也不必局限于在岗教师。文章指出:“由于课后服务在提供看护、作业辅导的基础上,主要开展非学科兴趣拓展活动,而学校教师多为学科教师。因此,有必要采取聘请退休教师、校外专业人士以及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让课后服务的课程、活动更丰富、更有吸引力。”
观点三
孩子的意见也不应该被忽视此外,关于“小学生几点放学”的问题,孩子本人的意见也不应被忽视。红星新闻在《既要早点开门又要推迟放学,家校博弈问过孩子吗》一文中强调,要尊重孩子的视角:“一句‘推迟放学’,增加的不只是教师的负担,也令孩子在校时间延长;一句‘早点开门’,动的不只是学校的管理,还动了孩子休息权益上的‘奶酪’。”
文章指出,已有小学尝试实行弹性上下学制度,将上下学的时间由固定时间点改为时间段,延迟放学的时段用于兴趣课程或体育锻炼。尽管这种方式未必十全十美,但它在尊重孩子权益和感受的前提下,结合家庭差异实施,给予了孩子选择的空间。“成长中的孩子们,一样有着自我的思考和好恶,既然各方都想为了孩子好,不如在关切他们自身的核心事项上,给予孩子更多表达想法的机会。”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文字:佘峥 封面图由AI生成编辑:卢婷雯 审核:蔡文演 国家不解决这些养孩子中的客观困难的话,就会一直没什么人愿意生孩子。嘴硬狡辩没任何用 接不到孩子,只有去请保姆了。 学生放学之后应该可以选择在校参加喜欢的社团活动 未成年上学时间应推后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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