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ai
发表于 2025-4-18 09:01
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才是需要完善的最大漏洞,无论是故意设计还是年久需变,都该快速改变了,割韭菜谁还去投资,都是投机市场,跟赌场没区别
温馨阁
发表于 2025-4-18 09:07
支持吴教授的呼吁!像这样只要是严重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公司,以及牵扯到的所有高层管理人员,一旦深查落实,就是吴教授呼吁的让犯罪分子倾家荡产,坐穿牢底,永远不得翻身再去危害社会。
xuye004
发表于 2025-4-18 09:42
就造成的危害来说,电诈相比期诈上市金融诈骗就是小儿科,要想A股好起来土壤要先去污染,吴教授的建议是对的,要象反腐倡廉一样严监管没必要顾虑重重。
hnn
发表于 2025-4-18 11:28
中国这些年一些资本大腕欺诈上市,非法集资卷钱跑路的案例太多了,给国家和民众造成的损失太重大了。教训太深刻了,早该刮骨疗毒,下猛药整治了,支持吴教授,希望国家重视。
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4-18 12:18
还有一个呢,叫东方毅集团,欠几千退休老军人几十亿!半年多了到期的一分钱没有返还,会长和秘书长、会计两周前都刚被北京市海淀公安局抓起来了。同时1000多员工工资还没发完,都半年了。
xuye004
发表于 2025-4-18 12:31
中国这些年一些资本大腕欺诈上市,非法集资卷钱跑路的案例太多了,给国家和民众造成的损失太重大了。教训太深刻了,早该刮骨疗毒,下猛药整治了,支持吴教授,希望国家重视。
cjlcjl
发表于 2025-4-18 13:22
在中国凡是大资本大佬基本都是有背景的,以前没有但将资本做大也会找大树和靠山,不是一般人能撼动的!利益既得者不光是资本大佬!
疯了吧
发表于 2025-4-18 13:44
之前朋友全仓买到地天板还跟我炫耀,当天就让他赚到近20%,这么久过去了人就跟没魂的人一样了,谁懂他的经历
standme
发表于 2025-4-18 14:49
设法的目的在于严管,故严刑峻法是万分必要的。如果有法而不严,漏洞太多,那有法比无法更无奈!何为严刑峻法?那就是,凡必要罚的就要让其倾家荡产,让人产生“不敢”的想法;凡必须严判的,那就判他个牢底坐穿,让人产生“不想”的念头。一句话,法不严,等于没有法。
xuye004
发表于 2025-4-18 15:13
欺诈上市要如同金融诈骗,它甚至比金融诈骗更严重,金融诈骗会判死刑,欺诈上市一定要提高到很高的刑法处罚,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处罚轻,依据法律严惩会让后来者止步